湖南工商大学成考函授《刑法学》学习课程—刑法的生效时间

院校:湖南工商大学 发布时间:2025-04-18 12:35:23


    法的生效时间

    刑法的生效时间,是指刑法从什么时间开始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刑法规范才能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规制作用,司法机关才能适用该刑法规范,以之作为定邪最刑的根据。从我国的刑事立法活动看,刑法的生效时间有两种情况:

    (一)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在1997年《刑法》实施之前,我国颁布的所有单行刑法都采用这种方式,如《关于禁毒的决定》第16条规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刑法》实施后,我国立法机关对《刑法》进行了10次修正,前七次修正活动在生效时间问题上采用的也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的方式。

    (二)在公布后过一段时间才开始生效

    对于条文众多、内容复杂的刑事法律,如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往往无法使司法人员准确地理解法律的含义,也不能使公民学习、领会其内容,这必然会影响法律的执行效果。所以,对于这样的法律,立法者一般都采用第二种方式使其生效,即在公布后过一段时间才开始生效。如1979年《刑法》是1979年7月6日公布的,其生效时间是1980年1月1日;1997年《刑法》是1997年3月14日公布的,其生效时间是199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