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成考函授《刑法学》学习课程—刑法学体系

院校:景德镇陶瓷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5-04-15 13:52:53


    刑法学体系

    体系是指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刑法学体系,是指根据一定的原理、原则和内在逻辑建立的刑法学知识理论构架。由于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现行刑法规范,因此,刑法学体系与刑法体系有着密切联系,甚至可以说刑法体系制约和影响着刑法学体系。例如,刑法体系分为总则和分则,刑法学体系相应地分为总论和分论(有的教材称为罪刑各论);同时,刑法学对刑法基本问题研究的顺序,同刑法规定的顺序大致相同。但是,刑法学体系与刑法体系又不尽相同,因为刑法学研究的范围比刑法规定的内容要广,而且刑法学体系的构建需要考虑刑法理论的内在联系,两者不可能完全一致。

    本书分总论与各论两册。上册为“总论”,除了绪论外,下设15章,依次为:第一帝刑法概说;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第七章犯罪主体;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第九章正当行为;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十一章共同犯罪;第十二章罪数;第十三章刑事责任;第十四章刑罚及其种类;第十五章刑罚制度。下册为“各论”,下设1章,除了刑法各论概述一章外,另设10意,分别论述我国刑法典分则所规定的10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