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历史证明,工人阶级只有依靠同农 民阶级建立的巩固联盟,才能夺取和掌握国家政权,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以社会主义为基础的工农联盟,使人民民主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随着我国进人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工农联盟也发展到了新的历史阶段。工人阶级团结农民阶级和其他劳动那众,不仅进一步扩大了工农联盟的怆围,也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2010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了《选举法》,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进一步巩周和扩大了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所在、幸福所系。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最,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共产党并非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的一部分,是人民的领导核心和公仆,为共同目标和价值奋斗。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四)斯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
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即对最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新型民主,即社会主义民主或人民民主,是指全体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管理国家、管理社会各项事业。相比资本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更高类型的民主。新型专政,是指全体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依靠人民的积极主动参与,依靠发扬人民民主来实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人民群众根本政治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制度保证。
(五)爱国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是一些不同的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为了实现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结成的联盟。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中国人民战胜一切困难,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实质就是要在一个共同 的目标之下,实现全国各党派、各团体、各园放、各阶层、各界人士最广泛的团结。
我国统一战线经受了长期的历史考验,作不同时圳有不同的形式、范围和内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统一战线是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组成的阶级联盟,是民主统一战线。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阶级状况发生变化,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复存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广大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各民主党派也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族已经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型民族关系;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心向祖国,爱国主义觉悟不断提高。适应这种变化,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新时期统一战线正式定名为“爱国统一战线”。1982年宪法序言对爱国统一战线作出明确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推动我国的统一战线不断扩大。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19条。
在上述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主要包括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现行宪法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列人爱国统一战线,这是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结构新变化的客观现实需要,是对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提出,统一战线的内容进一步丰富和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华民族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为了团结最广泛的中华儿女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两出最大同心网,2015年实施的《中国共产免能被线工作条例(试行)》首次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纳入统战对象。至此,我国爱国统一被线的花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不论何种阶级、阶层,不论何种党派、团体和个人,只要其行为有利于国家建设,有利于祖国统一,有利于中华民族复兴,都可成为统一战线的团结对象。2018年《宪法修正案》第33条将这一成果上升为宪法规范,充分肯定了统一战线的广泛性和重要性:“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习近平:在庆祝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